客户服务

开立交易户口

开立个人交易户口  开立公司户口(按此)

 

请客户下载及细阅「客户协议书」条款,并填妥及签署「开户签署书(个人/联名)」及有关开户「补充文件」(简称「开户文件」), 便可于大唐开立金业等帐户。资料绝对保密,为您提供简便及快捷的服务。

 

  1. 亲临本公司开户
  2. 透过于本公司执业的经纪;或
  3. 境外客户可由专业人士(如执业会计师、律师、太平绅士或公证人)核证后把所需正本的开户签署书及开户文件邮寄至本公司;或
  4. 开出一张香港持牌银行发出的划线个人支票,及连同各需的正本开户签署书及开户文件邮寄至本公司

阁下可从以下任何一个途径开设帐户: 

客户开立户口需下列文件:

  1. 已填妥及签署的正本的开户签署书及开户文件
  2. 香港永久性居民: 身分证/护照副本 ;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: 有效的身分证及护照副本
  3. 最近3个月的住址证明,如:煤气单丶银行月结单 (邮箱号怒不接受)
  4. (以邮寄方式开户适用) 一张在香港持牌银行发出数额不得少于HK$10,000的划线个人支票,抬头注明「大唐投资(金业)有限公司」。支票上必须载与开户者身份证/护照上的姓名相同,而支票上的签名与其在『开户签署书』上的签名必须相同。
    (成功开户后该支票之金额可作交易按金之用,如客户于开户时存货,则可豁免按金要求。客户取消户口时可取回该按金。)

如有任何查询,请客户与本公司的客户服务部联络电话: 852-3990 1333 或电邮至CS@GRANDFG.COM 或与经纪联络。

备注:

 

  1. 客户请细阅「客户协议书」条款及「开户签署书」 及有关的「 补充文件」 内容。尤其细阅各投资产品的有关风险披露及免责声明。若有任何疑问,请立即向本公司或专业人士查询。
  2. 投资涉及风险,有机会招致损失。如有任何疑问,请寻找独立专业人使之意见。
  3. 客户请于「开户签署书」任何不适用处填写 N/A,任何删除或修改必须由客户签署作实。
  4. 客户应妥善收藏及保存户口密码,不应向任何人士披露。为保障客户,本集团建议客户不时更改其密码。若客户之户口密码被未经授权人士使用,或作未经授权之用途,客户须对此等意外或未经授权之披露负全责。如客户遗失其户口密码,请从速通知本集团的客户服务主任。开设帐户后,如客户于「客户开户资料表格」内填写的内容,有任何更改时,请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集团。